}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本报讯 如何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根基,推进新的一年统计法治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聚焦防治统计造假、执法监督检查、学法普法宣传、执法队伍建设四个方面,以“四个突出”为切入点,强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提质。
本报讯 近日,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印发《2025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以零容忍态度筑牢数据质量防线,拉开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序幕。
据延安队介绍,本次执法检查呈现如下四方面特点。
——精准锁定五大领域58个靶点。本次执法检查延安队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原则,对延安市13个县(市、区)实现全域覆盖,重点瞄准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五大专业领域,靶向抽查58个检查对象,包括县级统计机构、调查队及样本企业(户)。通过“双随机”机制,深挖统计造假“病灶”,严查数据源头真实性、业务流程规范性及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监督网络。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启动开展西城区2025年防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
在行动方案制订阶段,西城局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召开由执法科、法规科及全部业务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筹备会,各部门集思广益,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西城局队积极与北京市统计局相关处室沟通,及时汇报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意向,获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方案的制订充分参考各方意见建议,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在保证行动效果的同时,不为企业增加工作负担,以高效的专项行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遵化调查队针对新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缺乏实战经验的实际,运用模拟执法实景演练的方式开展培训,增强新人对业务知识的理解,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培训中,遵化队采取模拟执法现场实景的方式,从亮证检查到现场询问,从数据核查到文书制作,逐项对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进行全流程演练,使统计新人近距离了解执法流程、方法步骤、关键节点、文书制作、谈话技巧等一系列规范动作要领以及如何应对复杂局面的沟通协调能力。
近日,国家统计局江阴调查队赴江阴市北大街社区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活动现场江阴队设置了统计法治宣传咨询台,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手册及定制的具有调查队特色的纪念品,普及新修改统计法,并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邢洪源 摄
本报讯 近期,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从规范评查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能力建设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文书案卷评查工作,以文书案卷制作小切口促进统计执法水平大提升。
在评查中,辽宁总队严格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围绕主体适格、法律适用、程序合规、调查取证、文书案卷规范等核心内容,结合辽宁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践,健全完善11个方面207项评查标准,同时对照《辽宁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常用文书参考样式(2025年版)》,对文书案卷内容开展逐项评查、量化打分,逐步构建可执行、易操作、成体系的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文书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本报讯 新修改统计法颁布以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统计局加强学习,聚焦责任落实,全链条筑牢数据防线。
洪洞县局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先后印发了《洪洞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同贯通工作制度(试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任用考核一票否决制(试行)》等文件,全领域完善统计监督体系。
■ 王誌 晏庆合
2024年,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筑牢统计法治制度根基,在执法检查与统计监督力度上持续加码,护航云南国家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
夯实基础,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云南总队扎牢统计法治制度笼子,通过持续完善系统防惩责任体系、健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等多元形式将防惩统计造假制度网越织越密。
本报讯 近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执法处联合妇委会在长沙县松雅湖的星沙驿站统计特色站举办法治知识抢答赛和巾帼志愿者法治宣传活动。总队全体妇女同志和在驿站内休息学习的群众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抢答赛的题目涵盖了统计法和民法典的多个方面知识点,既注重宣传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又强调提升公众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观众踊跃答题,主持人与大家积极互动,悉心解题答疑,增强了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志愿者为现场观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传品,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近距离普法宣传,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
本报讯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着力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上台阶。
桂林队成立统计法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法治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建立完善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管控机制和源头数据质量抽查制度。每年制定“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探索以纪检监督与执法检查相联动、业务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要调查专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