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总队长 程子林
2011年,湖南调查总队按照推进“三个提高”和增强“两个意识”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县级国调队管理,收到一定成效。 加强业务基础。推行“网点科学化,操作程序化,岗位责任化”,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制度,制定和修订了18个专业的业务规范化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各项统计调查业务流程。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础建设的通知》,完善了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湖南国调系统市县调查队考核办法(试行)》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统计调查业务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县队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基础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队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抽样检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开展了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基础工作检查,推进了基础工作建设,使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建立在更加扎实可靠的基础上。 提升领导能力。总队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重大培训活动,分批次吸收县队队长参加。年内举办的9期“湖南国调论坛”,均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直播到所有县队。为县队配备纪检监察员作为队务会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健全了县队领导班子,完善了县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优化用人机制。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连续两年在全省国调系统开展了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2名县队队长脱颖而出,分别提任市队纪检组长和总队法制处副处长,给多年来工作在基层的县队干部带来了希望。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提拔1名县队队长任总队农业处副处长。对任职时间长、政绩比较突出、年近退休的县队队长,任命为市队副调研员后提前退休。 增强发展保障。调查工作经费继续向基层一线倾斜,县队经费预算占全省国调系统总预算的比重增加了1.15个百分点。挤出经费为县队安排办公用房购置和修缮专项资金,县队公务用车基本配备到位,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全面推行以市州为中心的会计核算制度,县队的财务工作明显规范,保障了资金使用安全。建立了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总队领导和专业处室各联系1-2个县级国调队。每个县队每年至少保证1位总队领导前去调研和看望慰问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困难,与当地党政领导交流工作。成立湖南国调系统青年联合会,以此作为凝聚、引导和培养包括县队青年在内的全系统广大青年的纽带和舞台。 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县级国调队的活力和“两个意识”,激发了县级国调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更好地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推进“三个提高”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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