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强化应用、提升质量——
版次:02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5年06月05日
■ 高俊峰 富英杰
建立健全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和统计协作机制,是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深化统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夯实统计云名录库建设工作基础,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该局紧紧围绕“完善机制、强化应用、提升质量”工作思路,全力拓展部门间数据合作共享,促进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合作,协同共建长效机制
内蒙古局将“建立健全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和统计协作机制”列为深化统计改革工作事项,与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和签订协议等方式,研究制定部门间数据共享的内容、方式、频率及管理方法,增强部门之间联系合作,先后与23个部门建立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搭建和完善数据共享平台,畅通部门数据共享渠道,与部门建立数据对账机制,及时沟通解决数据推送和数据质量问题。细化部门数据共享制度,明确相关专业对数据共享使用的责任归属和使用权限,构建起高效、安全、便捷的数据共享管理和使用机制。
强化管理,精准管控数据质量
内蒙古局对部门提供的数据整理分类,组织专人及时准确导入数据处理平台,确保从部门获取的新成立、变更和注吊销等单位变动信息及时合并更新到基本单位名录库。利用部门数据对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进行比对,设置数据审核维护模板针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排查处理,综合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组织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统计部门分别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维护更新名录库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充分利用,深度挖掘数据潜力
内蒙古局利用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筛选,生成重点单位核实清单,按月下发提醒核实工作任务,要求市县区两级统计机构有针对性开展调查核实,提高名录库数据的准确性。利用部门数据加强对“准四上”单位日常监管,挖掘低于“四上”单位一定限额和规模的重点企业,对重点企业的数据变化进行管理,实现对重点单位的持续监测管理。通过自建的省级联网直报平台,将符合标准的贸易、服务业“准四上”单位纳入日常监测范围,按月获取监测单位经济运营指标数据,提高部门数据使用的质效。
内蒙古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拓展部门合作范围,不断优化数据共享平台功能,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