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一年来统计法治工作综述
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5年02月27日
■ 邹旭滨
2024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积极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创新执法监督模式
广西总队积极探索新模式,通过“日常执法+贯通协同+专项排查”的创新机制,全面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2024年,广西总队共开展两批次统计执法检查,在执法过程中,紧盯数据源头,聚焦农业、住户、劳动力、涉企调查等重点专业和重点数据,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圆满完成了第三轮三年全覆盖检查市县队的目标任务,有效提升了统计执法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托总队内部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平台,广西总队探索完善“巡察+审计+统计执法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纪检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整合全系统统计执法力量,协同开展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巡察等各项工作。总队执法监督处联合纪检部门对7个市县调查队同步开展了“巡察+执法检查”,减少重复检查,有效减轻基层负担,逐步形成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为突出执法重点,广西总队还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广泛征求意见,自觉对标对表,深入排查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不规范、保障不到位四个方面共9项突出问题,研究制订26项整改措施,并在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为统计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统计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深入人心的法治观念。广西总队在夯实执法环境基础方面下足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4年,新修改统计法的颁布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广西总队紧密结合《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新修改统计法,持续加大依法治统力度,坚决铲除滋生统计造假的土壤。
广西总队根据新修改统计法修订系统执法监督制度,及时与广西局协商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统计执法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标准,为基层统计执法工作者提供了清晰的执法指引。
为了推动新修改统计法深入人心,广西总队举办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培训会,为全系统工作人员提供了全面深入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了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向自治区党校捐赠统计法治系列读本,派员到各级地方党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推动地方党政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努力改善统计工作政务环境。
广西总队在全区各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节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治,通过生动形象的宣传形式和贴近群众的实际案例,向广大群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推动统计法治观念在八桂大地深入人心,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统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广西总队高度重视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措施不断壮大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
2024年,广西总队选派11人次参与国家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抽选49人次参加总队统计执法检查。通过以干促学、以学带干、学干融合的形式,锻炼了执法队伍的实战能力,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举办全系统执法骨干培训班和集中观看司法部行政复议法云宣讲课程等形式,广西总队提升执法人员知识储备和实战能力。同时,广西总队积极动员年轻干部参加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年内新增统计执法持证人员32人,为执法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统计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