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统计现代化 强化担当作为

有力提升企业监测服务效能水平

版次:01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5年02月13日

  ■ 余传鑫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家统计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有力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调查统计各项工作,在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强化数据整合力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方面重点发力,扎实推动相关统计监测工作走深走实。

  开拓进取,完善统计制度方法上台阶。在前期制定《关于国有、民营等经济类型统计划分的暂行规定》基础上,广泛征求五十多个部门和统计系统意见,进一步研究修订民营经济统计划分办法;完善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三项统计监测制度,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统计纳入相关统计监测制度,并指导各地开展有关统计监测工作;持续研究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相关数据测算。

  守正创新,深化统计数据整合有突破。落实康义局长批示要求,进一步推动季度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主要统计数据整合工作,丰富统计手册内容,细化央企、地方国企等相关分组数据。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收集整理相关专业经济普查数据,为全面摸清我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家底夯实基础。

  强化担当,提高统计服务水平见实效。持续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结构化和趋势性分析,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经济运行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围绕国有企业运行状况、中小微企业创新及数字化转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撰写七十余篇统计分析材料,并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充分反映了国有企业服务国计民生的中流砥柱地位,以及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发出统计声音,为反映国有企业改革成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贡献统计智慧。

  下一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以及国家统计局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各项重点专项任务落实落细,我们将更加努力地推动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余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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