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局多措并举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

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4年09月05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北省沧州市统计局强化思想意识、严格制度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系统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沧州局强化思想意识,适时提请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有关文件纳入常委会、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多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深刻认识统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级党委及党校学习培训内容;推动市县党校长期合作。签订《统计进党校合作协议书》,实现各县(市、区)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

  沧州局严格制度规范,印发《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规范》,统一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流程,保障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印发《沧州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管理能力;印发《沧州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和座谈实施办法》,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统计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面对面提醒指导,指出问题所在,消除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风险;印发《沧州市统计人员抽调管理办法》,建立市级统计执法人员库和各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库,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库信息,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实行统一调配、集中管理;印发《沧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开展涉及10个专业23个重点指标的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

  沧州局坚持系统协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各专业统计工作的贯通协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实施办法》。一方面各专业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执法机构。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各专业协同配合,积极派员参加统计执法检查,形成统计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结果运用,执法检查机构及时将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向相关专业进行反馈,相关专业充分利用执法检查结果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工作,对违法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督促其整改到位,不断构建专业工作和执法工作协同配合的良好统计生态。

  在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沧州局积极参加今年的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在部署落实、培训督导、模拟演练上下足功夫,在2024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中,沧州市统计系统26人通过考试,通过人数位居全省第一。沧州局还注重日常的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共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4次,市县两级统计业务骨干400余人(次)参加培训,重点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张文静

作者: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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