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4年08月01日
■ 刘建伟 韩淑颋
三、计算方法
上文用单个商品的价格直接计算说明了什么是滞后影响因素。在CPI生成过程中,计算到类别以上就没有价格资料了,只有指数资料,所以必须利用价格指数来计算。下面举例说明,怎样通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月度环比指数、同比指数来计算滞后因素,即翘尾因素。
举例来说2010年9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6%,同比价格指数为103.6%,可分解列式为:
(一)滞后影响部分的计算方法与过程。
即:滞后影响因素约为0.012×100=1.2个百分点
(二)新涨价因素部分的计算方法与过程。
先计算滞后影响因素,然后根据同比指数除以滞后影响因素直接计算新涨价因素,即:
9月新涨价因素=9月同比价格指数÷(滞后影响因素+100)-1
=103.6÷(1.2+100)-1=103.6÷101.2-1
≈1.024-1≈0.024
即:新涨价因素约为0.024×100=2.4个百分点。
因此,在2010年9月份3.6个百分点的CPI同比涨幅中,2009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2010新涨价因素约为2.4个百分点,两者合计影响2010年9月份的CPI同比上涨3.6个百分点。
总之,不论是翘尾因素还是新涨价因素,都不属于统计指标,仅仅是一种统计分析研究方法,可在数据分析时适当参考使用。
(摘自《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第二版),中国统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