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网购用户专项调查

——来自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实践与思考

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4年08月01日

  ■ 王建国

  随着我国网购环境的日益优化和配套物流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的主流购物方式之一。为了解居民网购现状,自2014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购专项调查。10年来,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始终积极贯彻实施上级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笔者结合宁波队调查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优化调查工作,提高调查工作质效谈几点思考。

  经过10年的调查实践,网购用户专项调查发展渐趋成熟,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几点不足之处。一是调查方案有待进一步优化。如在调查内容方面,当前居民网购已逐渐延伸至教育、医疗、居住、旅游等多方面服务领域,需要综合指标来反映居民和消费主体对网购消费的体验实效。二是样本数量和抽选方式也不能完全适应现实情况的发展。三是统计数据的可比性与可衔接性有待提升。

  宁波调查队针对上述问题,在强化样本抽选、夯实调查基础、加强质量管控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建议,以期更好地做好该项调查。

  ——优化样本抽选与问卷设计。鉴于当前住户收支调查中,已有反映居民日常网购消费指标的内容,网购用户调查可以参考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以全国分省住户调查样本为基础,优化整合样本抽选,落实全国网购用户调查样本的主要来源。鉴于住户收支调查对象已基本涵盖不同身份的调查对象,应减少或剔除一般网民的抽选,以解决样本代表性偏差、数据衔接性和可比性较差的问题。同时,抽选样本时,样本量要尽可能满足省、市级反映居民网购状况的需求。

  鉴于目前居民网购的普遍性,建议取消反映网购替代率计算,以网购意愿率代替,选择会或不会即可,减少调查对象填报麻烦,并真实反映情况。现有问卷还设计了根据网购用户过去3个月网购经验,进行评价打分(1分为最低分,5分为最高分),调查发现,部分对象认为这种打分方式无法明确区分评价满意度或好坏情况。建议调整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等文字选项,更贴近调查对象的实际判断。

  扩大调查范围。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将网购消费的销售(服务)主体、网购平台及相关部门纳入调查对象范围,进一步分析比较居民网购消费和线下消费的情况,更全面了解当前网购发展的弊端和不足。

  ——优化调查频率和调查方法。目前居民网购已相当频繁,每年仅调查一次难以真实、全面反映居民网购消费习惯。建议优化调查频率设置,一年可以按季度或半年度开展调查,以反映不同季节的网购特征。

  现有网购用户调查在每年的12月初开展,这就需要调查对象回忆式填报9-11月网购消费情况。调查对象填报时,难免出现部分网购消费计算出错、数据遗漏、归类错误等问题,影响数据质量。建议强化事前管理和部署,任务布置可以提前至8月份,及早确定好调查样本和调查对象,及时落实任务布置和宣传指导,确保调查对象能根据调查任务要求,按时填报相关数据。可以充分利用住户调查平台问卷推送功能,采集分省住户样本网购数据;也可以通过扫描问卷二维码来填报获取问卷信息,减少人工调查压力,降低数据差错率,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统一分类标准和口径。由于两项调查的分类标准不一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户样本填报对象的工作量。根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要求,住户消费支出记账按照8大类区分,而网购用户分类为18项,与住户居民收支调查分类交叉,网购调查需要重新核实、填报。同时,住户收支调查消费分类与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规格品分类大项也一致。建议统一分类标准和口径,网购调查用户消费(服务)按照住户收支调查的分类开展调查,方便居民用户填报,方便与住户收支调查数据审核比对,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在质量管控方面,建议将住户样本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与住户收支调查样本中问卷A1(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和A2(劳动力从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信息关联起来,确保基本信息一致性。可以通过比对进行核查,切实提高调查源头信息和数据质量。同时,结合人工电话回访做好数据核实,确保调查结果符合逻辑、符合实际情况,以切实提升网购用户消费统计监测的工作实效。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作者: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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