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4年06月11日
本报讯 近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2024年第一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先后赴抚顺、铁岭、本溪、丹东等地区对8家样本企业、1家县级国家调查队及1家承担国家调查队组织实施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突出三个特点。
——首次组织开展异地执法检查。今年年初,辽宁总队召开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创新执法检查工作举措,将全省划分为沈阳片区、大连片区、辽东片区(抚顺、本溪、丹东、铁岭)、辽南片区(鞍山、营口、辽阳、盘锦)、辽西片区(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探索异地执法、交叉执法新模式。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辽宁总队拟定了《第一轮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提前梳理完成《各调查专业统计执法检查要点》及各类执法检查文书,抽调非检查地区市级调查队分管统计法治工作队领导及执法骨干组成执法检查组,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检查期间,总队执法监督处随机抽选1家企业与检查组成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标准严格、定性准确。
——首次组织对县级统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辽宁总队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国家调查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将对承担国家调查队组织实施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在第一轮统计执法检查中抽选铁岭县统计局作为执法检查对象,主要围绕居民收支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主要围绕样本管理、制度执行、台账建立、数据质量、基础工作开展等方面开展,确保县级统计机构严格规范执行国家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数据质量管控。
——首次由执法与纪检机构开展联合督导。辽宁总队紧紧围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各类监督的结合点,使各类监督工作更加协同高效。在开展本轮执法检查工作中,辽宁总队注意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与纪检部门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合力,由总队执法监督处与纪律检查室组成工作督导组赴执法检查现场开展工作督导,通过现场交流、执法观摩、工作提醒等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着力提升统计执法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队党组提出的“数据精准工程”落实落地落细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据总队有关人员介绍,辽宁总队将进一步聚焦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重点数据指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执法行为、防范化解问题、优化工作质量,推动统计调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运行,坚决把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到实处。王秋霖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