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广西统计调查法治化水平

版次:01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4年01月12日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党组书记、总队长 廖金昌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广西国家调查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调查法治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准确把握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前进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赋予统计调查人的重要职责。全系统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来统领、谋划和推进统计各项工作,始终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职责,始终坚持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善于斗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坚定走好新时代统计法治道路。全系统要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学法机制,促进统计人员更好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持续增强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使命意识,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加强常态化规范化法治监督,切实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全程贯穿、全面融入日常调查和业务管理,切实推动执法监督、巡察监督、纪检监督等各种监督贯通协同,持续增强统计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要创新举措持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着力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着力推进普法融入业务布置和检查,着力推进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助推领导干部、调查对象、社会公众提升统计法治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落实全程数据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全系统要牢记“为民调查、崇法唯实”职责使命,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要严格落实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压实各级各环节数据质量责任,推动实现数据生产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业务流程规范,严谨细致采集、审核源头数据,如实汇总、上报数据。要加大数据质量核实核查力度,加强数据生产各环节工作监控和报表质量通报。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团结协作,落实好人、财、物基础保障,持续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

  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党的二十大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法治领域重点环节提出新论断、新要求,强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计行政执法是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强大推动力。全系统各级调查队要切实依法履行统计执法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贯通协同,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要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从拓宽覆盖面、提升精准度、强化震慑力三个方面加强“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要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制度,落实督察、巡察、数据核查等监督工作的线索移交机制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要落实统计违法线索核查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核实一起惩处一起。要加大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要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整改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作者:廖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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