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1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4年01月05日
■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党组书记、总队长 张斌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四十年风雨兼程,四十年砥砺奋进,浙江统计调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统计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统计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捍卫统计法权威,全面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从治国理政、党风政风的高度严肃指出统计造假问题的极端危害性。党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要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蕴含其中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调查工作、运用统计法律法规管理统计调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转化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本领。
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忠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职责。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要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执法监督部门牵头组织、专业部门密切配合,明责、考责、督责相贯通的工作机制。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定期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在各级巡察、执法监督检查、基层基础及数据质量检查中重点关注责任制履行情况。持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工作,保障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以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为着力点,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震慑,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刀刃向内强化对市县国家调查队执法监督检查。拓展监督深度,深入开展对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局的执法监督检查。立足数据源头,加大对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和样本单位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数据质量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管控消除隐患。统筹运用立案调查、直接核查、执法“回头看”、专项执法等多种统计执法方式,分类精准开展统计执法。坚持无禁区、零容忍、重遏制、长震慑,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威慑力和警示教育作用,净化优化并拓展良好的统计调查生态环境。
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营造知法学法守法氛围。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要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大宣讲”,系统宣讲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宣讲的系统性和影响力。聚焦“关键少数”,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培训。聚焦基层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继续在年定报工作布置会和业务培训会上,专门安排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基层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着眼广大群众需求,积极创作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提升统计法治能力。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要以“执法监督提升工程”为抓手,坚持以学促干、以干固本,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配齐配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扎实推进“以干代训”工作,发挥统计法治岗位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积极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和省级统计督察,着力培养统计督察和执法业务带头人,积极为新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创造统计执法实践锻炼机会,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执法铁军。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时代赋予统计法治工作新使命,新时代呼唤统计调查人新作为。浙江国家调查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和时不我待的历史担当,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奋力书写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