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上海市防范和 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版次:01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2年08月09日

  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第十二届市委第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并对统计督察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统计督察既是业务监督,更是政治监督,是对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数字体检”。上海要把统计督察作为改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及时总结报告督察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对相关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上海市统计局要全面落实统计督察要求,细化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工作质效。各区、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全力配合,不遮丑、不回避、不隐瞒,把统计督察发现的问题作为提高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绩效的重点,明确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近日,上海市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上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对统计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健全机制、一体推进。不断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发挥好统计监督的综合评价和校正作用,加快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高效配合,开展统计系统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二要强化督察、确保质量。一方面要“提标”,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始终,着力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要“扩面”,要把统计数据和相关部门的数据结合起来进行交叉对比分析。同时结合专项督察和督察“回头看”,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源头管理机制。三要提质增效、服务大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经济指标监测;聚焦创造高品质生活,重点监测评价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聚焦实现高效能治理,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裴小衎

作者:裴小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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