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1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2年06月22日
■ 江西省统计局
党组书记、局长 方向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特别是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监督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研究贯彻落实。江西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江西落实落地落细,以高效能统计监督促进江西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
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深刻认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意义。《监督意见》进一步强调,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从有效履行统计法定职能的高度,深刻认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意义。《监督意见》进一步强调,统计监督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断增强统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
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度,深刻认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意义。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是消除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一顽瘴痼疾、为党的健康肌体排毒杀菌的重要途径,是驰而不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有力武器。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深刻领会内涵,准确把握统计监督的总体要求
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统计监督。坚持服务发展,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量化评价,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实施情况、进度、成效。坚持服务改革,重点监测评价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强化经济先行指标统计监测,深入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国民经济影响,及时、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坚持服务民生,重点监测评价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强化统计数据解读,优化统计服务产品,不断促进统计工作与群众所需所盼同频共振。
聚焦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开展统计监督。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等歪风邪气滋生蔓延。坚守红线底线,坚决制止干预统计工作、影响独立真实统计的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发布解读统计数据、公示统计执法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聚焦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监督。构建涵盖统计各专业、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将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强化固本清源,认真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围绕“六有六化”建设标准,持续巩固拓展基层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理念。
创新思维举措,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围绕中心工作,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经济工作思路,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及时监测预警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确研判经济形势提供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奋斗目标和省委“十大攻坚行动”,密切协同各有关部门,及时拓展和完善监测体系,提升监测分析服务精度、深度、广度。按照省委综合考核委工作要求,周密组织开展对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和民意调查工作,积极助力各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健全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体制机制。统筹运用统计监测、巡视巡察、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主动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不断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推动贯通融合,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同协作,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构建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统计监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