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治宣传要三向发力

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1年11月25日

  ■ 杨蔓伶

  统计调查工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离不开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否则将面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数难要”的窘境。为了更好地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必须精准发力,从而打开调查对象的心扉,最终赢得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

  要提升统计调查人员统计法治知识储备,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陆续出台,统计调查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和正规化。统计调查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将其作为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基本遵循,并结合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巡视巡察、执法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律意识。

  要明确统计法治宣传内容,提升统计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程度。很多民众没有接触过也不太了解统计调查工作,当在被确定为统计调查对象时,怕泄露个人隐私。因此,要耐心与其讲解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及作为样本代表的荣誉感,阐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和义务,并逐渐用法律法规和实际行动消除调查对象对泄露隐私等问题的顾虑。同时,在实际的走访调查中针对调查对象的疑问耐心解答,对待调查数据严肃认真,将严谨的工作态度传导给每一个调查对象,以实际行动打消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误解,以实际行动营造统计调查工作社会公信力。

  要扩宽统计法治宣传途径,营造统计法治生态。一是制作微课堂或动画形式的短视频,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广,扩大统计宣传覆盖面。二是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详细讲解和解答统计调查相关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知晓度、认知度和认同感。三是综合运用统计调查成果,增强统计调查服务深度,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需求,以优质服务使民众认识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性,从而使统计法治走进千家万户。

作者:杨蔓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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