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量表中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 与住户调查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联系与区别

版次:03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1年09月06日

  目前,反映居民收入的统计指标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资金流量表中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属于宏观收入分配核算的范畴;另一类是住户调查中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微观收入统计的范畴。这两类指标虽名称相似,但两者在口径范围、核算原则、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等方面都有不同。

  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是一个核算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企业部门、广义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是宏观收入分配的主体。三个部门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经过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各自的可支配收入,企业、政府、住户三者可支配收入之和即为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其中,住户部门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和投资者,作为生产者,住户部门包括所有农户和个体经营户,以及住户自给性生产服务的提供者。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是经过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阶段获得的,在初次分配环节,住户部门收入包括住户获得的劳动者报酬、财产收入净额,以及住户部门增加值扣除住户部门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和缴纳的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包括个体经营户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和自有住房折旧;在再分配环节,住户部门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获得社会保险福利和其他社会补助,经过经常转移调节,形成了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统计调查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居民家庭开展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该调查是一项抽样调查,首先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科学方法抽选调查户,然后请调查户把家庭日常收支逐笔进行登记,最后根据分户基础数据加权汇总生成全国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够衡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购买力,能够从微观层面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情况,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等数据都是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础上衍生计算的。

  来自资金流量核算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和来自住户调查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称近似,但实际上在口径范围、核算原则、核算方法、资料来源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从口径范围看,核算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包含了固定资产折旧,而住户调查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净收入的概念,不包含固定资产折旧。从核算原则看,住户调查采用收付实现制,而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从核算方法看,住户调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微观层面反映居民实际获得的,可自由支配的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的收入,而核算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是从住户部门增加值开始,通过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而形成的。从资料来源看,住户调查通过抽样调查直接采集基础数据并推算总体,而核算使用的资料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国际收支等部门资料以及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资料,同时对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等进行了推算和调整。

  总体而言,来自资金流量核算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和来自住户调查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反映了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特征与变化趋势,但两者进行比较时需要注意口径、核算方法等方面的差异。

  (摘自《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知识读本》,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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