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1年08月19日
本报讯 近日,石家庄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乡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季度新增单位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鹿泉区、正定县为省试点地区,自行增加确定新华区为市试点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先行先试。
《通知》明确,8月16日前为准备期,开展试点布置,组织培训;8月16日至次年1月15日为试点时期,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首先对名录库季度新增单位建立统计台账,试填试报范围是2021年第三、第四季度乡级新增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由乡级统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主要属性指标、调查方式及调查处理结果等内容进行试填、打印留存和装订归档,检验《乡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季度新增单位统计台账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022年1月底前完成分析评估和试点总结工作。 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