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总队制发管理规则 规范统计执法证管理

版次:02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1年08月19日

  本报讯 为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执法证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证管理工作,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证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近日印发施行。

  《规则》分四章共十八条,规定了统计执法证的取得和审核,并对统计执法证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一是规定了管理范围,《规则》适用于安徽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证的申请、审核和管理。二是细化了管理要求,强调了取得统计执法证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具备的资格、不予颁发统计执法证的人员情形、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审核的程序等。三是增加了管理细则,要求各队统一保管本队执法人员的统计执法证,并安排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总队;要求各队设置统计执法证使用台账,记录领取人、持证人、领取时间、使用事由以及归还时间等,并规定原则上只能由本人领取。四是确定了遵照依据,指出《规则》未尽事宜,应遵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安徽总队将确保全系统落实执行《规则》规定,要求各队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统计执法证的使用,并将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统计法治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保驾护航。许洁

作者:许洁
此报纸需要付费才能观看
激活报卡 购买报纸
激活成功后,该报卡号将与您的账号绑定,将不能取消或者修改
已激活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