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1 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1年06月02日
■ 于洋 石庆焱 郭明英
中央苏区时期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社会统计工作,其内容非常丰富,涉及人口统计、土地统计、劳动力统计和教育统计等内容,使各级领导对人口、土地、劳动力状况、文化教育等基本情况“胸中有数”,为革命战争的有效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人口统计
1930年7月,闽西上杭等6县苏维埃进行了人口统计,1932年,中央苏区的兴国等15个县进行了人口统计。此外,1932年11月,《江西省苏报告》中公布了户籍人口普查数据,如“兴国县231826人,男青年13999名,女青年11115名”;“安远县94120人”;“赣县159164人”;“万泰人口79175人,男青年1499人,女青年2970人”。
土地统计
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中央苏区建立以前,土地大量掌握在地主和公堂、宗族手中,农民只占有少量土地,一部分贫农和雇农甚至无地。中央苏区各级政权领导人对土地矛盾问题在一开始就有着较为深刻的认知,也通过一定的调查方式对苏区的土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1933年6月,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了由毛泽东主席签署的《实行广泛深入的查田运动——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训令第十一号》。查田运动是有行动纲领、有调查目的、留下资料比较齐全的统计调查。为了搞好查田运动,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在瑞金黄柏区进行统计抽查工作,重点对十户家庭进行典型调查统计并加以分析。
如抽查报告中对第八户进行的分析:陈择洪(院坑乡人)全家五人,劳动一人。自己有田六十一担,借人田十担交租谷三担,田地由自己及长工耕种,有木梓山二块,每年收木梓四十担。每年请长工一人,请了十年。放典租三租半,放了三年。放债五百毛,放了二十余年。出租房子一间,每年收租四毛,收了三十四年。管公堂一只,这个公堂,每年收租谷十八担,收了三十五年。
据统计资料,1933年7-9月,江西、福建、粤赣三省共查出地主6988家,查出富农66家,收回土地317539亩。
此外,1933年6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布告——关于实行土地登记》中要求:“全苏区内实行土地登记”,全体农民群众于7月15日之前“应照着确实数目报告出来”。
劳动力统计
1932年11月,《江西省苏报告》中公布了劳动状况调查数据:“兴国劳动合同订立六十六个,集体合同订立二个,全县工人成工1933名,青工1235名,童工295名,女工74名。八、六、四等小时工作制,只是城市合作社执行了,城市还有独立劳动做零工的未实行,各区有少数合作社执行了,其余都没有实行。工人均增加了工资,城市比一年前增加了十分之三,乡村比一年前增加了三分之一。农村沿门卖工的工资增加了三分之一,但时间也减少一点。失业工人和雇农也分了田。失业介绍所及救济等工作只做了失业登记工作。师傅老板对学徒童工没有发现压迫的事情。劳动部与工会的关系不十分密切”。
教育统计
1932年11月,《江西省苏报告》中公布了文化教育情况调查数据,如“男生62661人,女生19681人,男女学生共82342人,这是胜利(及会昌、寻乌、万太、兴国、永丰、宁都、公略、赣县、安远、于都、乐安、南广、宜黄)十四县八九月原有数目加上信、会、胜、寻、万、永、宁、安、兆于等县”;1934年1月,江西、福建和粤赣三省公布了教育发展统计表。